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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征集校史资料通知
    2016-04-12 21:18  

    关于在学院离退休老同志中征集校史资料的通知

    光阴荏苒,岁月如梭,2015年,学校即将走过办学60周年的辉煌历程。六十年来,学校书写了一段段充满着追求与梦想的历史,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。六十年来,辛勤园丁挥洒才情,薪火传承;莘莘学子勤学苦读,潜修本领,他们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,也为母校赢得荣耀。为弘扬学校悠久历史,缅怀母校创业历程,展现学校文化底蕴,宣传师生光辉业绩,增强师生爱校情怀,发挥校史传承育人功能,在即将迎来建校60周年之际,恳请各位离退休老同志积极参与,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,畅谈学校不平凡的发展历程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    一、征集史料的范围

    1、史料可以是文字资料、老照片、影像资料和口述的重要历史信息。

    2、学校发展的各个时期形成的具有历史意义的文献资料,特别是建校初期的珍贵史料和不同阶段的重要史料。

    3、师生员工撰写的反映在校期间的学习、工作和生活情景的文章、回忆录、自传、逸事等。

    4、各类媒体报道的重要事件、活动、人物的资料。

    5、教师在校期间主编、参编的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材、专著。

    6、反映生产、教学、科研成果的资料。

    7、反映师生教学、工作、学习生活的照片,校园楼宇风光照片,运动会、文艺演出、社会实践活动、社团活动照片。提供图片资料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: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件、人物姓名、时任职务、拍摄(提供)人姓名、职务等。(照片使用后需退还的请注明)。

    8、您认为其他有价值的资料,只要你能写出事件的真实反映,就是学校的珍贵资料。

    9、需要查找资料的,离退休工作处一定积极配合完成。

    二、征集方式

    1、对愿意捐赠自己保存的史料者,离退休工作处转交学院档案室保存并颁发捐赠证明及纪念。

    2、对珍贵的资料,本人(亲属)有保存意愿的,学院复制后将原件归还本人(亲属)。

    3、拟撰写或已撰写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、学习和生活情景的文章,可以纸质或电子版的方式发至离退休工作处,对于愿意口述提供史料的年事较高或书写不便的老同志,我们将派人前往记录整理。

    4、根据资料收集的情况,学院校报开辟专栏登载有关内容,离退休工作处设立展示橱展览。

    三、征集截止日期:2015年6月30日

    四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电话:87196539 87196028 87196538

    离退休工作处

    2014年3月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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